比基尼事件。
去年ViVi在台灣的時候。
我決定抓緊最後幾天假期,好好的去海灘曬太陽,一定要曬得黑黑的、黑不拉幾的回丹麥,讓他們丹麥人羨慕死才行。
我在台南騎摩托車到漁光島去曬太陽,很棒的海灘,衝浪的人很多。
除了衝浪的人之外,整個沙灘上都是穿著長袖外套、長裙或長褲只撩起褲管踏水,甚至一個個撐著洋傘來海邊的女生男生。
整個漁光島,只有我們穿著比基尼躺在沙灘上睡覺曬太陽。
台南的海水是熱的,是溫暖的熱,好舒服。
我試著游泳一下,被海邊的救生員吹哨趕起來,說沒有衝浪滑板不能下水。
於是我們濕淋淋的離開海邊,一身的汗水跟海水,套上短褲、穿著比基尼就騎著摩托車回大馬路上了。
烈陽高照,實在太熱,看到85·C,我們忍不住停下摩托車,買了兩杯芒果冰沙,開心的進去吹冷氣一下。
然後。
我看到兩個老頭,拿著手機,「偷拍我們」。
我們坐下喝著芒果冰沙的時候,隔壁桌一個媽媽拼命跟我使眼色嚕嚕嘴,試圖警告我斜對面桌的老頭在「偷拍我們」。
我聳聳肩說:
我知道,能怎麼辦呢,不管他們吧。
我順手把綁著的頭髮放下來披在肩上,隔壁桌的媽媽跟我搭話了:
哇!妳的頭髮好長喔!
妳們不住在台灣吧?
我說:
對,我們不住在台灣,回來玩。
隔壁桌媽媽「故意很大聲」說:
所以妳看真是丟人現眼,就是有「那種人」喜歡偷拍,如果還放到網路上去給別人看,完全不懂得尊重隱私!沒有道德!
我沒有答話。
但是,對面桌的老頭卻也聽到了。
然後。
對面桌的老頭也發話了,用大家都聽得到的音量,很大聲地說:
就是有正義魔人,大驚小怪,穿比基尼這種事在國外很普遍的,很正常的,但是就是有人小鼻子小眼睛,眼界小,什麼都要管。
然後。
他們兩桌就吵起來了。😓
我們低著頭,靜靜的喝著芒果冰沙。
置身事外。
超尷尬。😓😓
吵一陣子後,隔壁桌的媽媽人單勢薄,看我們也沒幫忙她吵架,就默默離開了。
這時候,
對面桌的老頭,竟然走過來我們桌子旁邊,「很禮貌」地問我們:
小妹妹,我們可以跟妳們一起拍照嗎。
“小妹妹” ⋯ (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