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知遠離開台北的那天,沒有告訴許靜宜。
或者更準確地說,他沒有告訴她班機時間。
他們已經分手七天。
那天清晨六點,他拖著兩只行李箱站在桃園機場,手機螢幕亮了又暗,暗了又亮。
最後一則訊息是三天前靜宜傳來的。
「到了跟我說。」
沒有質問,沒有挽留。
甚至沒有一句「我會等你」。
就是這樣簡單的五個字,讓他在登機口坐了將近半個小時。
最後,他什麼也沒有回。
飛機離開地面時,台北在雲層下面逐漸消失。
林知遠閉上眼睛。
他告訴自己,這是對的。
至少那時候,他真的這麼相信。
二十八歲的林知遠什麼都沒有。
父親生前留下的債、母親每個月的醫療費、一份薪水不高的攝影助理工作,還有一個陪了他五年的許靜宜。
他們住過沒有電梯的五樓套房。
夏天冷氣壞過,冬天熱水器也壞過。最窮的時候,兩個人分一個雞腿便當。
靜宜總說自己不喜歡吃雞腿。
直到某天林知遠提早下班,看見她一個人坐在便利商店窗邊,吃著一支炸雞腿。
他站在玻璃外看了很久。
那天回家,他什麼也沒問。
只是半夜抱著她時,突然抱得很緊。
「幹嘛?」
她迷迷糊糊地問。
「沒事。」
「林知遠,你很奇怪。」
「睡妳的。」
她笑了一聲,往他懷裡鑽。
那一瞬間,他第一次覺得,貧窮其實很可怕。
不是因為自己吃不起什麼。
而是因為你開始看見你愛的人替你放棄一些東西,還裝作那些東西本來就不重要。
真正壓垮他的,是靜宜父親住院那年。
她在醫院走廊接到帳單時,只沉默了幾秒,便開始打電話詢問分期。
林知遠站在旁邊。
口袋裡只有兩千七百元。
那一刻,他第一次發現「我愛妳」這三個字,有時候輕得可笑。
愛不能繳住院費。
不能讓她辭掉討厭的工作。
不能讓她累的時候說一句「我不幹了」而不用擔心下個月房租。
加拿大的工作邀約就在那時候來了。
薪水將近原本三倍。
合約三年。
他答應了。
然後在出發前一個星期,跟她分手。
「我累了。」
那天他甚至不敢看她。
「我不想再談這種看不到未來的感情。」
靜宜沉默很久。
「所以呢?」
「妳去過自己的生活吧。」
「林知遠。」
她聲音很輕。
「你看著我說。」
他抬起頭。
那雙他看了五年的眼睛已經紅了。
他差一點就投降。
差一點就要告訴她,等我。
等我三年。
等我把債還完,等我存夠錢,等我回來娶妳。
可是最後,他還是說:
「我不愛妳了。」
靜宜看了他很久。
然後點頭。
「好。」
只有一個字。
她轉身離開。
那個「好」,後來成了林知遠五年裡最害怕想起的一個字。
到了加拿大,他開始近乎瘋狂地工作。
別人一天拍八小時,他拍十二小時。
週末接婚禮,晚上修照片,假日替華人餐廳拍菜單,有時候累得趴在電腦前睡著,醒來第一件事仍然是看手機。
靜宜沒有找過他。
他也沒有找她。
只有一次,她生日那天,他打了一長串:
「生日快樂。最近好嗎?還會失眠嗎?」
最後全部刪掉。
只剩四個字。
生日快樂。
可是連這四個字,他也沒有送出去。
加拿大第三年的冬天,他因為工作去了阿拉斯加。
船駛進海灣時,同行的人突然喊他出去看。
林知遠拿著相機走到甲板。
眼前的海出現一道奇異的分界。
一側是深沉的藍,一側是混著冰川沉積物的灰綠色。兩種顏色沿著海面並行,遠遠望去,像有人在大海中央畫了一條線。
「兩片海?」
他問。
旁邊的嚮導笑了。
「算是不同性質的水體交會。冰川融水帶了很多沉積物,加上鹽度、密度、溫度不同,所以看起來有明顯分界。」
林知遠望著那條線。
「所以它們不相容?」
「不是。」
嚮導搖頭。
「會混在一起。」
「只是沒那麼快。」
林知遠怔了一下。
海風吹過來,冷得眼睛發疼。
他原本以為對方會告訴他,它們永遠不會相融。
就像他和許靜宜。
明明靠得那麼近。
一起吃飯,一起睡覺,一起計畫以後要養一隻狗,甚至連未來房子要有什麼樣的窗戶都討論過。
可是最後,他們還是被生活劃到了兩邊。
她想留下。
他選擇離開。
一邊是愛。
一邊是現實。
他一直以為兩者不能同時存在。
可是眼前這個人卻告訴他:
會混在一起。
只是需要時間。
那天林知遠第一次沒有拿起相機。
他只是站在甲板上,看了很久。
晚上回到旅館,他失眠到凌晨三點。
阿拉斯加的夜安靜得近乎殘忍。
他坐到窗邊,忽然開口。
「上天。」
才說兩個字,他自己都笑了。
他從來不信這些。
可那天,他就是突然很想找誰說說話。
「如果你真的在,幫我照顧她一下。」
窗外只有風聲。
「她胃不好,忙起來又不吃飯。她很怕冷,可是冬天老是不記得帶圍巾。」
他停頓了一下。
「她睡眠很淺。壓力大的時候會失眠。」
「還有,她其實很怕一個人。」
想到這裡,他低下頭笑了。
「可是你別跟她說。」
「她會生氣。」
那天晚上,他說了很多。
那些不能傳給她的訊息,那些不能問出口的思念,全部說給了一個不知道存不存在的上天聽。
最後,他想起下午的海。
「我今天看到兩種海水。」
「大家都說它們不相容。」
他望著窗外。
「可是有人跟我說,不是不相容。」
「只是需要時間。」
他沉默很久。
「那我們呢?」
沒有回答。
林知遠笑了一下。
「算了。」
「你別回答了。」
「我現在還沒有資格回去。」
他閉上眼睛。
「如果我趕得上她,就讓我們再見一次。」
說完,他突然又覺得自己太自私。
「可是如果我沒趕上……」
這一次,他沉默得更久。
「那你找一個對她好的人吧。」
「找一個不會讓她跟著吃苦的人。」
「找一個不會半途離開的人。」
他的聲音慢慢啞了。
「別像我。」
第五年,林知遠回到台灣。
債還完了。
母親的醫療費有了安排。
他的存款第一次不是月底歸零的數字。
甚至買下了一間不大的房子。
簽約那天,房仲帶他走到客廳。
「林先生,這邊採光很好,而且是落地窗。」
林知遠站在窗前,突然想起很多年前,靜宜窩在他懷裡滑租屋網站。
她指著一張照片說:
「以後我們家有這麼大的窗戶就好了。」
「要幹嘛?」
「種植物。」
「妳連仙人掌都養死。」
「林知遠!」
那時他笑得很大聲。
如今,房子真的有了。
窗戶也有了。
只是那個想在窗邊種植物的人,不在。
回台北第三個星期,朋友告訴他:
「靜宜身邊好像有人。」
「是建築師,條件不錯。」
林知遠拿著酒杯,沉默幾秒。
「很好啊。」
朋友看著他。
「你真的這麼想?」
「不然呢?」
他笑。
「她過得好就好。」
那晚,他一個人在新家坐到凌晨四點。
房子裡一件家具都沒有。
他靠著落地窗坐在地板上,忽然想起阿拉斯加。
於是抬頭看著天花板。
「喂。」
「你是不是太認真了?」
沒有人回答。
他低頭笑了。
眼淚卻掉下來。
「我叫你照顧她。」
「不是叫你真的把她送給別人。」
房間安靜得只剩呼吸聲。
很久以後,他擦掉眼淚。
「算了。」
「如果那個人真的對她好……就當我沒說。」
隔天下午,他去了以前和靜宜常去的咖啡店。
只是想看看。
沒想到推門時,窗邊坐著一個熟悉的人。
五年了。
她剪短了頭髮,穿著米白色毛衣,低著頭看一本書。
桌上只有一杯咖啡。
沒有男人。
林知遠站在門口,突然忘了怎麼呼吸。
她似乎感覺到了什麼。
抬起頭。
四目相對。
五年的時間一下子全部湧回來。
最後,是她先開口。
「回來了?」
就像他只離開五天。
林知遠喉嚨發緊。
「嗯。」
「多久?」
「不走了。」
她低下頭。
他終於走過去。
「聽說……妳有男朋友。」
靜宜抬眼。
「誰說的?」
「陳柏勳。」
她突然笑了。
「他五年前還跟我說你在加拿大結婚了。」
林知遠愣住。
兩個人沉默幾秒,竟同時笑了。
笑著笑著,她眼睛紅了。
「林知遠。」
「嗯。」
「你當年為什麼不讓我等?」
他的笑容消失了。
「因為我怕妳真的等。」
她的眼淚一下掉下來。
「你憑什麼替我決定?」
「對不起。」
「五年。」
「我知道。」
「我等了你五年。」
那一瞬間,他整個人僵住。
靜宜擦著眼淚。
「我一直想,如果你回來,我一定不要原諒你。」
「嗯。」
「我要找一個比你好一百倍的人。」
「應該的。」
「我要結婚、生小孩,讓你後悔。」
他紅著眼睛點頭。
「好。」
她突然瞪他。
「好什麼好?」
林知遠不敢說話了。
她哭著笑出來。
過了很久,她問:
「你這幾年有沒有想過我?」
他望著她。
阿拉斯加的雪、凌晨三點的窗戶、那條把兩種海水分開的界線,一瞬間全部回到眼前。
「妳知道阿拉斯加海灣嗎?」
她愣了一下。
「知道。」
「我以前以為,那裡有兩片不相容的海。」
「然後呢?」
「後來有人告訴我,不是。」
他看著她。
「它們會混在一起。」
「只是很慢。」
靜宜沒有說話。
林知遠往前一步。
五年的距離,突然只剩下一步。
「我那時候就在想,我們是不是也一樣。」
「不是不愛了。」
「只是被不同的洋流帶走了。」
他的聲音微微發抖。
「我繞了很遠。」
「妳呢?」
靜宜看著他。
很久很久,她才說:
「我也是。」
林知遠眼眶瞬間紅了。
下一秒,他伸手抱住她。
很緊。
緊得像想把那五年的距離全部補回來。
靜宜沒有推開他。
她只是把臉埋進他胸口,哭著問:
「你到底為什麼現在才回來?」
他閉上眼睛。
「因為我太笨。」
「我以為要先變成一個有資格愛妳的人,才可以回來。」
她在他懷裡悶悶地說:
「笨蛋。」
「嗯。」
「很笨。」
「我知道。」
窗外午後的陽光落在兩個人身上。
林知遠忽然想起五年前那個阿拉斯加的夜晚。
那時候他拜託上天照顧她。
拜託它別再讓人欺負她。
拜託它如果自己趕不上,就找另一個人好好愛她。
原來有些祈禱,上天沒有回答。
不是因為沒聽見。
而是把答案留到了很久以後。
後來靜宜搬進那間有落地窗的房子。
她真的在窗邊種了植物。
第一盆薄荷活了三個月。
第二盆迷迭香半年。
第三盆不知道為什麼又死了。
林知遠看著枯掉的盆栽,忍不住說:
「我五年前就知道會這樣。」
靜宜轉過頭。
「你說什麼?」
「沒有。」
「林知遠。」
「我去買新的。」
「你最好是。」
他笑著走過去,從背後抱住她。
窗外是一整片午後的天空。
有一天,靜宜忽然問他:
「我們去阿拉斯加好不好?」
林知遠愣了一下。
「為什麼?」
「想看看你說的那片海。」
他沉默幾秒,笑了。
「好。」
「可是我要先告訴妳一件事。」
「什麼?」
他低頭吻了一下她的額頭。
「那兩片水從來就不是永遠不相容。」
「我知道啊。」
「妳知道?」
靜宜靠進他懷裡。
「不同溫度、鹽度和沉積物讓界線看起來很清楚,可是水一直都在交換,最後還是會混在一起。」
林知遠愣住。
「妳什麼時候查的?」
「你跟我說完那天晚上。」
「……那妳還讓我講那麼久?」
她笑了。
「因為我想聽。」
林知遠低頭看著她,忽然也笑了。
原來他花了五年才明白的事情,她一個晚上就查完了。
可是沒關係。
有些人走得快。
有些人走得慢。
重要的是最後還能抵達同一片海。
他把她抱得更緊。
心裡卻悄悄想起那個阿拉斯加的凌晨三點。
上天。
以前那些晚上我跟你說的話,你可千萬別告訴她。
尤其別告訴她,在世界離她最遠的地方,有個男人曾經對著整片夜色,一遍又一遍念著她的名字。
也別告訴她,他曾經以為自己這輩子都回不去了。
這件事,你替我保密就好。
至於她——
以後不用你照顧了。
這一次,換我。
因為阿拉斯加海灣教會他的,從來不是有些海注定不能相融。
恰恰相反。
兩片看似截然不同的水,從相遇的那一刻起,就已經在彼此滲透。
只是肉眼看不見。
只是需要時間。
就像他們。
不是不相容。
也不是不夠相愛。
只是各自在命運的洋流裡繞了很遠很遠。
最後,終於又流向了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