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告訴我,事件萬物都是黑的,是光線賦予了它自己的「顏色」。
我想著每個人的本質,是不是也是「黑」的,只是過往的經歷跟學習後,我們找到了自己的顏色。
但是「黑色」一直都是貶抑的,偏偏它容納了一切事物,沒有挑剔、沒有抱怨,就是存在著。
而誰去定義絕對的黑與白、對或錯呢?
又或者我們一直信仰的善惡會是顛倒的?
只是我們自己賦予它新的意義罷了。
感情的世界,如人飲水 冷暖自知;
那個人好、這個人壞,也只是我們片面聽到了他的作為,而下了定義去給他戴上一個帽子。
就像我,我很壞很壞、很任性、很自私,甚至不夠成熟,這一切是誰去定義的?
都是那些認為被我辜負了的人……
但,我們與人相處,很絕對的認為自己該得到應有的情緒價值抑或是物質滿足,而對方未得到自己期望的,那是不是就變成了壞人呢?
這麼說不是為了幫我或是在感情上比較隨興的人開脫。
愛一個人、喜歡一個人,都是自願自主的,而去對對方好,給到對方希望的情緒價值,或是物質滿足,不就是因為你包容了他的一切,也心甘情願的付出嗎?
但我要說的不是因此就仗著別人的關心喜愛而當成對自己的「應該」、理所當然!
沒有什麼事情是應該是非給不可的,
每個人都有止損的權利,都可以收回自己的愛、收回自己的付出。
不管我寫的東西多矯情,也有人被我傷害過
我的好壞、黑白,有很多不同的人去定義。
我看所有人也是。揣著一把尺,去衡量自己該怎麼做、怎麼愛。
討厭衝突的我不愛與人爭辯自己的作為好壞,
在乎我、愛我,給我陽光的自然懂得我映照出來的是怎樣的我。
我並非完人,有做錯事的時候、瞎了眼的時候。
想為了保護我愛我的人努力變好,那些壞的就全部爛在屬於他們的地方。
善惡終有報,不用等到下輩子。
不是詛咒,是世間常態。
我也有自己的果報,所以不用急著炮我。
管好自己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