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在台灣發生一個事件。
最後幾天在台南的時候,我決定抓緊最後的假期,好好的去海灘曬太陽,一定要曬得黑黑的、黑不拉幾的回丹麥,讓他們丹麥人羨慕死才行。
我騎摩托車到漁光島去曬太陽,很棒的海灘,衝浪的人很多。
除了衝浪的人之外,整個沙灘上都是穿著長袖外套、長裙或長褲只撩起褲管踏水,甚至一個個撐著洋傘來海邊的女生男生。
整個漁光島,只有我最不合群,穿著比基尼躺在沙灘上睡覺曬太陽。
台南的海水是熱的,溫暖的熱,好舒服。
我試著游泳一下,被海邊的救生員吹哨趕起來,沒有衝浪滑板不能下水。
於是我濕答答的離開海邊,一身的汗水跟海水,套上短褲、我穿著比基尼就騎著摩托車回大馬路上了。
我本來要直接回家,但是烈陽高照,在路上看到85·C,我就忍不住停下摩托車,進去點了芒果冰沙,想說進去店裡吹冷氣享受,喝完再回家。
然後。
我看到兩個老頭,拿著手機,在偷拍我。
我走到對面坐下,喝著芒果冰沙的時候,旁邊桌一個媽媽拼命跟我使眼色嚕嘴,試圖警告我斜對面桌的老頭在偷拍我。
我聳聳肩說:
我知道,能怎麼辦呢,不管他們吧。
我順手把盤著的頭髮放下來披在肩上,隔壁桌的媽媽就跟我講話了:
哇!妳的頭髮好長喔!
妳不住在台灣吧?
我說:
對,我不住在台灣,回來探親、回來玩。
隔壁桌媽媽說:
所以妳看,真是丟人現眼,就是有那種人喜歡偷拍,如果還放到網路上去給別人看,完全不懂得尊重隱私!沒有道德!
我沒有答話。
對面桌的老頭卻也聽到了。
然後。
對面桌的老頭也放話了,用大家都聽得到的音量說:
就是有正義魔人,大驚小怪,穿比基尼這種事在國外很普通的,很正常,有人就是小鼻子小眼睛,眼界小,什麼都要管,自以為正義。
然後。
他們兩桌就吵起來了。😓
我低著頭,靜靜的喝我的芒果冰沙。置身事外。超尷尬。
隔壁桌的媽媽氣的離開了。
反而是對面桌的老頭走過來,而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