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很多小說或電影中,總是會有提到人格分裂的題材。
主角本身可以擁有不同的個性特質、甚至有自己的名字、身分、性別。
這裡要注意一下,人格分裂與精神分裂是不一樣的!今天要來分享的是人格分裂的部分。
對於人格分裂這個「特質」,在這裡我不想用疾病去描述它。在台灣的精神科研究上其實很少見,也多帶保留。
而以信仰的角度去探討的話,通常會把帶有這些特質的人,當成所謂的「鬼附身」。
究竟人格分裂只是一種誇大式的個人表演(演出來的),還是真的有所謂的靈魂共用一體?
我以自己的經歷來說,的確,演不出來。
我嘗試過去研究自己的狀況,也試著做筆記記錄自己的另一個「人生」。
以醫學上知道的狀況來說,人格分裂,通常發生在某種重大事件影響「本體」甚至是危急生命的時刻,繼而發展出來另一個「自己」來保護「本體」。
而這個發展出來的另一個「人格」,往往會比「本體」較為強勢,也許和「本體」是相反的性格。
這可以歸因到人們自身從小慣性壓抑自己的情緒、感官。以至於潛意識中這些被隱藏起來的情緒,在某次事件被激發出現後往往表現出來是極為不穩定且較為不受控的狀態。
而這時「本體」不會有太多的感受,開始只會是覺得疲憊、記憶力沒有以往的好,甚至忘記的事情越來越多,又經由身邊的朋友提起自己從未說過的話、做過的事。
迷迷糊糊之間,似乎有印象,但卻又連結不起來。
等到另一個「人格」逐漸洩漏足跡之後,才會發現原來那些遺失的記憶跟「好像」有發生卻沒印象的事情,全部是因為有「另一個人」取代了所有那時候的空白。
「本體」往往對另一個人格是沒有感知,也無法直接與其溝通。
但「分身」,會知曉「本體」的一切事物,也可以模仿「本體」的性格、說話方式、做事習慣。
可以這麼解釋好了,本體通常是通過社會化之後的樣子。
而「分身」的人格特質是較為直接、不受控制的。
那為什麼她或他會是保護「本體」的存在。
這就要說明一下「本體」本身到底遭遇什麼經歷,讓她/他,會瞬間切換成另一個人格來逃避現實的壓力。
從另一個人格的個性特質就可以翻推「本體」本身的個性。
但是奇妙的是,通常具有管理能力的是那個分裂出來的人格,
而不是「本體」人格。
最著名的真實故事就是《24個比利》這個主角。
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去找來閱讀,是很精彩的一個真實故事。
最後採用的治療方式也不是讓他的人格們抹滅掉,而是用催眠的方式使其「融合」。
看到這裡是不是還是有點懵?
其實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有不同的面相存在,只是在於你面對不同事情、不同人時,反應出來的做事態度是如何。
而所謂的「正常人」往往是有意識的決定各種事情。
人格分裂的人是處在「兩個人生」的狀態,也就是說,記憶空白是最大的問題。而在記憶空白的狀態有另一個人去填補了那一段時間。但不自知。
最好的方式是能讓「兩個人」或「多個人」能共存、能溝通。
但現在我的狀態是只能藉由第三方(醫生和知情的朋友)去幫我與另一個人格「溝通」。
至少目前為止都還處在穩定的狀態,我們達成了某種協定。
她只能在危急的時候出現,但不能造成我「真實」生活的步調亂掉。
也不要刻意抹去對方的存在,不然我曾經有長達兩年的時間是記憶斷斷續續的。這又是另一個故事了⋯⋯
好了,今天就介紹到這裡。
我只想說,我不想當成這是一種「疾病」是因為她的存在是個實實在在的「人」,不能說她是幻覺或是我想像出來的,要演戲,我也演不出來。
我不能否定她的存在,也不能抹煞她。她是獨立思考的個體。
只是我們共用一個身體,如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