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收到前一間公司的薪水時,我一看金額就知道不對,因為在離職之前,我就已經算過自己不滿一個月的薪水大約是多少,所以實際入帳時,很快就發現金額有落差,除了工作天數的薪資之外,我也早就猜到,公司很有可能會漏掉一筆錢,而這件事果然不出所料。
在前一間公司工作的時候,從第一個星期六開始,我就一路加班到離職前的最後一天。當時公司的加班制度是平日加班沒有加班費,也不能申請補休,只能算是義務性加班;只有星期六、日的加班時數,才能換成補休。現場同事曾經提醒我,補休要記得在三個月內休完,否則過期就不能使用。我在公司待不到三個月,從入職第一週就開始加班,直到離職都沒停過,根本沒有多少機會可以把累積的補休全部休完,當時我就想過,等到離職結算薪資時,公司會不會忘記處理這筆錢?如今收到薪水後,答案已經很明顯了。
幸好,當初離職時,我有保留與人資聯絡的 LINE,發現金額不對後,我主動詢問並確認相關時數,經過幾天來回溝通,人資終於回覆,這筆款項會在下個月發薪時補齊。看到訊息的當下,我總算鬆了一口氣,但同時也忍不住想,如果當初沒有特別留意,或是覺得自己都離職了,不想再跟公司聯絡,這筆錢是不是就這樣不了了之了?
幾千塊錢說多不多,說少也不少,對已經離職的人來說,可能會覺得為了這點錢再去聯絡前公司很麻煩,甚至擔心被認為斤斤計較,乾脆摸摸鼻子算了。但我認為,這不是計較,而是對自己勞動成果的基本尊重;離職代表一段工作關係的結束,並不代表過去付出的勞力就不值得被好好結算,該拿的薪資、依法應支付的加班費,都不應該因為離職而被忽略。
當然,這筆錢目前還只是得到人資承諾會補發,實際上能不能如期入帳,還得等下個月才能確認。不過,至少這次我有主動提出疑問,也保留了溝通紀錄,沒有因為離職就放棄追問,也想藉由自己的經驗提醒大家,離職時除了確認最後一個月的薪資,也別忘了核對加班時數、補休餘額與其他應結清的款項,相關紀錄最好也留存下來,希望下個月能順利收到這筆錢,大家好聚好散,該結清的就結清,才算真正替這段職場經歷畫下句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