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期待被愛,但真正遇到那個你覺得「對的人」,似乎像大海撈針。
不管哪種形式的愛,是對家人、對戀人,我們都有一套自己的方式。
但有沒有認真想過,你給的一切是不是對方需要的,想要的?
還是自己一廂情願的給予?
又或是覺得自己已經給足了對方全部?
在感情裡,最多看見的是我們自己覺得這樣為對方好而去做的事情。
如果真的投了對方的意,倒是不錯。
但若是造成對方的負擔、困擾,那還算是一種「愛」嗎?
但往往,我們都會說「我是為你好」,
「我為了你如何如何的犧牲」。
但感情不是你情我願的嗎,為何總是變成了一種情緒勒索。
也強迫對方給予等同對待。
這樣誰又真的快樂了?幸福了?
一切都是被強迫接受的「愛」。
你愛的銘心刻苦,對方嚇的無福消受。
真正的在乎跟愛不該是如此的吧⋯⋯
每個人都是獨立個體,沒有誰歸屬於誰,
給予愛也不應該是某種犧牲,而是會讓彼此更好也輕鬆的在一起。
感情若是參雜又或是變成威脅對方要為自己的付出收取代價,那到底是為了自己好,還是為了對方好?
你愛的是自己?還是另一個人?
作為家人、作為情人,都不該有一個籌碼去盤算對方應該如何。
我愛你,本該是最單純的。
沒有算計、沒有「應該」。
不求回報,也不代表自己多偉大。
而是在這段情感中,你重視的更多是對方的感受。
不要情緒勒索、道德綁架,「愛」,就是希望他一切都好。
即使佔有(不管哪種形式),也不會讓對方心甘情願的待在自己身邊,那何必去要求對方為自己停留呢?
一手抓起一把星沙,緊緊握著流失的更多。攤開掌心,才能擁有美麗的星沙。
不是說放手,就一定可以得到所想的。
只是要說,凡事都不能強求。
就算親如子女,他們也有自己的世界。
不能緊緊抓著一輩子,用自己自認為的愛去保護去守著。
又好比戀人,本就是來自不同的家庭、背景,思維想法肯定不同。
若是仗著戀愛關係而牽制對方,那兩個人能幸福多久?
我個人以為,若是真的愛,那就學會放手。
不是不在乎,而是我希望你看到外面的風景後,可以與我一起分享;一起成長。而就算最後可能別離,但至少在一起的時候是快樂的,是不受拘束的。
你依然保有你自己,我也依然是我。
我們可以討論怎麼讓彼此變得更好;
怎麼樣用最適當的方式相處。
我愛你,所以我希望你快樂。
這才是我想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