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以為的「愛」是不是都只是自己的一廂情願?
不曾問過對方要的是什麼?
或許有,但真正能給到對方滿足的又有幾個人?
當然,每個人都有自己預想的擇偶「條件」。
但列出一堆清單,最後我們選擇的難道就真的是你所祈求的那個「完美人選」嗎?
我們選擇人的同時,別人不也同樣在選擇我們?
那憑什麼去列出所謂的「條件」,去框住你可以選擇的「餘地」。
可以在一起的理由很多,但真的是「愛」嗎?這種有條件式的感情,會不會有一天沒了那些我們預想的「條件」而崩塌。
人們極盡所能的展現自己「好」的一面?
或許經濟物質的富足?
利用外貌、談吐、價值觀,來投其所好;
又或是用情緒勒索對方來博取關注。
甚至用更激進的方式來迫使對方接受自己。
但真的,這樣的感情,能長久或是真的感動到對方嗎?
然後給予你所謂的「愛」。
也許覺得自己罄盡全力,用物質、用感情、用各種方式去做到所謂的「愛對方」。
而接受你的感情的原因或許只是,
因為不想單身終老;
因為可以滿足物質慾望;
因為愧疚;因爲責任……
那抽離了這一切最後可以支撐的力量是什麼?
然後,像個被拋棄的被害者,喃喃自語
“我已經給他最好的生活”
”我為了他放棄了一切”
”我這樣是為他好,他怎麼不懂”
有沒有覺得這些話很熟悉?
是不是在感情不如自己所願的時候,這樣子埋怨過?
但可曾想過?
真正的愛難道不是希望對方快樂就好嗎?
難道他的快樂只能「我」來成就嗎?
我又能真的讓他感覺到「愛」嗎?
到底……
所謂的「愛」,是不是自己感動了自己,
而無可自拔?
你愛上的,只是那個看似拼了命去愛的自己罷了。